环境应急预案
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这种预案区别于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卫生等其他应急预案,以便于企业和的执行和管理。
1.为什么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提到,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原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实施)第6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Ø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Ø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Ø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Ø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哪些企业应做环境应急预案?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5年1月8日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的第3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Ø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Ø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Ø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Ø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Ø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Ø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Ø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3.谁来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8条规定,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4.如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Ø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Ø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Ø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Ø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Ø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与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一致,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