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小小隐患易酿大祸。
在石化仓储区非指定安全区域内吸烟,
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可设想。
可还真有人敢这么做!
4月22日,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一则情况通报,
详情如下:
关于对茂名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
在石化仓储区非指定安全区域内吸烟

进行处理的情况通报

各有关企业:
2022年4月12日,石化仓储区安管中心在对石化仓储区公共区域开展安全巡查时,发现茂名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物流公司,该公司系中海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高栏终端承运商)一驾驶员巨建辉在石化仓储区非指定安全区域内吸烟其违规行为严重危及石化仓储区的公共安全,其行为和性质影响恶劣,巡查人员当即制止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劝离石化仓储区
根据《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石化仓储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当即暂停华运物流公司所属车辆进入石化仓储区;并立即对中海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高栏终端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由于疫情影响,4月22日对华运物流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涉事企业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如实开展货运预约调度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危险化学品源头充装安全管理和外来承包(运)商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要审慎选用高风险危运车辆,并加强对自身所属车辆(货运、中、大巴车、小汽车等)、尤其是要对外来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开展文明驾驶安全教育,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变道、违停、闯红灯、私带火种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外来承包(运)商的安全风险管控和外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把好货运车辆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检查关口;要落实运输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以确保石化仓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